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操作過程的主要風險點及應對措施
編輯:admin / 發(fā)布時間:2019-12-10 / 閱讀:1074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和潛在的龐大市場需求,我國融資租賃行業(yè)迎來了發(fā)展的黃金時期。尤其在這兩年,大批的入局者涌入,推動這行業(yè)發(fā)展的同時也增加了市場的混亂度,各種頑疾不斷凸顯。在時代的新風口下,汽車融資租賃如何走的更遠,首先的對風險有個清楚的認知。
融資租賃風險分類
一、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指企業(yè)實施融資租賃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由于企業(yè)外部或企業(yè)自身的主體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履行義務,而對企業(yè)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法律風險的表現形式主要有:
1、融資租賃合同不周密而導致融資租賃無法得到實際履行或未能收到法律應予的保護;
2、融資租賃創(chuàng)新化,導致交易一方或雙方可能因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保護而遭受損失;
3、與融資租賃有關的犯罪及融資租賃資產的流失使得融資租賃的風險加大。
二、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亦稱道德危機,道德風險具體是指為私利棄他人權益而不顧的一種行為。
道德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
1、對私利行為及后果認識不足;
2、對法律及其規(guī)范性缺乏認知。
三、管理風險
由于租賃公司本身經營中的信貸風險預測機制、風險轉移機制、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或不協(xié)調或不統(tǒng)一等原因給公司帶來利益損失。這種由于租賃公司內部的管理缺失從而給公司造成利益損失帶來的風險,被稱為管理風險。
控制管理風險的要素:
1、企業(yè)自身的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2、風險管理和業(yè)務經營的矛盾貫穿始終;
3、風險的大小與風險管理體系和體制是否有效成正比;
4、好的風險管理能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
5、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是創(chuàng)造良好風險收入必不可少的。
四、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的特點:
1、不確定性長期存在;
2、不確定性因素也互相影響;
3、競爭加大的市場風險,有市場就有風險,競爭本身是產生市場風險的動因之一;
4、市場風險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
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操作過程的主要風險點及應對措施
一、合同詐騙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目前融資租賃行業(yè)存在著很多的詐騙份子,有的進行融資租賃后,只償還一期融資,有的甚至一期租金都不予支付,甚至有的直接將車輛隱藏,人車失聯(lián)等,這種情況明顯涉嫌合同詐騙。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高速發(fā)展,但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普遍風控意識不強,給一些個人甚至單位提供了鋌而走險的可趁之機,利用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特殊性對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實施合同詐騙。通常手法有虛構自己的經濟實力、履行能力、擔保能力。在回租模式下偽造汽車銷售發(fā)票及機動車登記證,承租人與供應商惡意串通,不提供或者提供與正常價值嚴重不符的車輛,將車輛進行重復融資等騙取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相關合同并非法占有所融資金,甚至將所租用車輛用于倒賣或抵押犀利。
應對措施:
1、對承租人、擔保人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分析及核實,同時還應對承租人及擔保人的工作單位及工作穩(wěn)定性、薪酬。家庭成員狀況及其財力、購買的車輛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匹配、承租人及擔保人的征信情況、涉訴情況、被執(zhí)行情況及是否列入失信名單等。
2、在相關合同條文中明確約定或者要求承租人單獨出具申明,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將在發(fā)現合同詐騙情形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將作為證據使用,并要求其在所提供的資料上簽字確認;
3、保留好相應盡職調查原始資料,在發(fā)現合同詐騙時,盡快整理報案材料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租金拖欠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中,超過95%的案件系因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引發(fā),看似融資租賃公司必勝無疑,但實際上因為條款的約定和主張間的關系處理不當等問題,依然有融資租賃公司訴請未被全部支持的情況。
應對措施:
1、此時公司業(yè)務人員應對承租人進行催收并調查拖欠原因;
2、由公司法務部門或律師起草相關函件以公司名義向承租人發(fā)出,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3、司法措施,提起訴訟或者仲裁;
4、必要時建議承租人在組織力量實施自力救濟,比如在能查找到車輛的前提下進行拖車,這也是融資租賃合同通常采取的措施。
三、應保證金、違約金、手續(xù)費認定的風險及對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85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該金錢優(yōu)先受償”的規(guī)定,當承租人將金錢以保證金的形式特定化后交由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占有并作為其債權的擔保時,該保證金即成了動產質押金、受到法律保護,而根據雙方協(xié)議約定,保證金在還有余額的情況下還可轉化為預付租金作最后幾期租金的結算。保證金的性質和作用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同而不同,因此為避免歧義及產生糾紛,在訂立保證金條款時應就保證金的作用、金額、支付方式、是否計息、保存及處置方式等各方面進行明確約定。保證金和違約金是可以并存的。而手續(xù)費也是融資租賃交易定價方式的組成部分,他是提高出租人內部收益率的一種手段。在法律性質上講則是屬于行業(yè)管理,但是對于這一項費用,由于約定不全面,加上認識問題發(fā)生了一些敗訴的案例。
對應措施:
1、在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中,應明確約定保證金的保證范圍應包含車輛維修、過路費、運管費和車輛罰單款、年檢、車船稅、逾期未付的租金、保險費等應由承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其他應付費用,同時約定保證金一旦動用,一方應于具體確定的日期內補足保證金金額,逾期未補足的即視為一方根本違約。
2、實務中,由于違約金金額受到造成損失30%的上限限制,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而有些時候損失難以認定,因此違約定金以及保證金必不可少。違約定金可以約定不超過融資租賃合同的額20%,在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中,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的義務相對較輕,定金罰息基本上沒有施展余地,而當承租人不能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履約時,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沒收違約定金。
3、雖然違約定金與違約金只能擇一而主張,但并不是代表在務實中不可以同時約定違規(guī)定金與違約金。
4、“租賃手續(xù)費”使出租人提供融租服務和貿易服務的費用,合同簽訂、發(fā)放融資款及交付租賃物后該服務即視為已經履行,當然也需明確約定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除、撤銷、無效等,手續(xù)費都不予以返還。
四、車輛被無權處分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直租模式下,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的選擇購買車輛后,將車輛登記與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名下,車輛被無權處分的風險較小,但在售后回租模式下以及即便是基于直租模式,考慮到操作的便利性、稅收成本以及后續(xù)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責任承擔問題等因素,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方往往并不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或者在購買車輛時將車輛直接登記在承租人名下。
應對措施:
1、避免將車輛權證如機動登記證、行駛證、機動車發(fā)票等登記于承租人名下;
2、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授權承租人將車輛抵押給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并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
3、在車輛的顯著位置做出標識,足以讓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車輛為租賃車輛。證明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見。
五、車輛被查封、扣留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租賃車輛涉及刑事案件,被作為犯罪工具、贓物、證據等被公安機關扣留,或者涉及第三方民事經濟糾紛,租賃車輛作為承租人的財產被法院查封、扣押,上訴情況也屢有發(fā)生。
應對措施:
1、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應積極爭取公安機關及法院對車輛所有權的認可,包括遞交購買合同、發(fā)票、融資租賃合同、機動車登記證等一系列證明材料。
2、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在上述情形下,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提前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及違約金,及時想承租人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并要求程度相應責任。
六、車輛被盜搶、毀損及滅失風險
在汽車融資租賃中,汽車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雖然汽車的維修、保養(yǎng)、安全性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車輛被盜、毀損及滅失風險亦由承租人承擔,但是所有權始于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為充分保障資深權益并從有效控制維權成本的角度出發(fā),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必須充分重視車輛的被盜搶、毀損及滅失風險。
應對措施:
1、要求承租人購買保險,一般實務中,第一年的車輛保險由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收取費用,代替承租人購買保險,受益人是汽車融資租賃公司。#p#分頁標題#e#
2、目前的GPS及GMS防盜系統(tǒng)功能也足夠強大,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應該在安裝及維護、更換等環(huán)節(jié)予以充分關注,通過定期的檢查,保證上訴防盜系統(tǒng)正常運行。
七、車輛被索賠及相關行政處罰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融資租賃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的風險,同車輛涉及刑事、民事案件而被查封、扣押的風險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若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在操作融資租賃業(yè)務時對承租人的認定存在過錯,如承租人為自然人時其實并未去的機動車駕駛證,而當承租人為物流企業(yè)時,該企業(yè)并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資質或者資質已過有效期等情形下,汽車融資租賃公司仍然開展融資租賃業(yè)務,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就需承擔一定的責任。
應對措施:
1、在操作融資租賃業(yè)務時,對承租人做全面的適格承租調查。
2、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符合使用租賃車輛并開展相關業(yè)務的一切資質條件,并承諾由于該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及索賠均由其承擔,若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承擔責的,事后可向其進行追償。
3、積極與交通執(zhí)法機關進行溝通協(xié)調,爭取其對車輛所有權的認可進而做出合理處置措施。
八、車輛質量問題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在汽車融資租賃業(yè)務中,汽車融資租賃公司是基于承租人對車輛及供應商的選擇而購買車輛交由承租人使用,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僅收取租金,供應商直接向承租人進行交付并由承租人進行驗收確認,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并不對車輛的質量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其對承租人選擇車輛或供應商進行了干擾,這在一些廠商系的汽車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業(yè)務的過程中發(fā)生的概率更高。
應對措施:
1、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并未干涉承租人對租賃物及供應商的選擇,車輛質量瑕疵與其無關,承租人不得以此為借口拒絕履行繳納租金的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由承租人或其授權代表作為出租人的代表簽名,以鎖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質量約定是知情的;在交易環(huán)節(jié)中,約定承租人代表買房(出租人)驗貨和接收租賃物。
九、汽車融租租賃催收過程中風險防范
1、上門催收:上門催收是追賬過程中給承租人壓力最大的一種,但此過程往往引起雙方對峙、甚至衍生為暴力相向。因此精心策劃安排,深入的調查交涉找出對方的弱點,以理服人,具體要做到:催收前帶好合同、欠付款記錄等復印件及催收函、律師函等催收材料,做到催收有據;同時,對上門催收情況應形成書面匯報材料、列明催收對象、地址、談話內容、承租人回復情況、額外收獲信息等內容。
2、取回租賃物:融資租賃公司合理設計時間節(jié)點,對于超出該節(jié)點的承租人,應及時委托。
來源:深圳市佳諾企業(y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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